信息类别: 意见征集与反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3-0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852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意见征集】关于《共青城市无人机飞手培训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公示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委牵头草拟了《共青城市无人机飞手培训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请于3月13日下午下班前通过联系电话进行意见建议反馈。

联系方式:0792-4378801

联系人:王超


共青城市无人机飞手培训补贴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背景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家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大力发展低空经济战略部署,解决共青城市无人机应用领域专业飞手不足与低空产业发展需求结构性问题,提升共青城市高校学生技能,构建规范化、标准化的无人机飞手培养体系,持续为低空产业输送优质人才,促进共青城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无人机飞手培训补贴实施方案。

二、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共青城市内院校的大学生

(二)补贴标准:每人一次性补贴报名费的20%

(三)目标人数:计划补贴人数1000人

(四)补贴机型:无人机小型视距内、无人机小型超视距、无人机中型视距内、无人机中型超视距

(五)补贴发放时间:在2026年12月31日培训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发放。

三、实施内容

(一)阶段性工作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2026年3月):低空专班办公室、校地专班共同向共青城市内院校宣传动员。

2.组织报名阶段(2026年4月至2026年12月):低空专班办公室、校地专班、江西省低空经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低空产投)共同组织高校学生报名。

3.培训监督阶段(2026年4月至2026年12月):符合条件的飞手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培训,按照规范要求保证培训质量。

(二)培训要求

为规范培训体系,保障培训质量,培训机构严格按照人社部、国家民航局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培训。实施培训前,将培训大纲、师资力量等有关资料报送至市人社局备案。

(三)培训机构遴选

公开遴选培训机构。参与遴选的培训机构,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民用无人驾驶航空驾驶员培训资质。遴选合格的培训机构参与组织培训及享有补贴。

(四)空域协调

充分落实好空域使用报备制度。培训期间,培训机构按照实操培训要求,提前向市公安局报备,统一协调空域需求,确保飞行安全。

四、申领程序

学员报名缴费时,无人机飞手培训机构现场按照20%的补贴标准核减报名费。无人机飞手培训机构统一汇总符合条件学员的身份证、学籍证明、无人机操控员证书、学员缴费凭证等资料报送至低空产投。由人社局、校地专班、南湖新城管委会、低空产投公司联合审批。审批通过后,相关经费由低空产投公司向南湖新城管委会申请,财政局核拨后,由低空产投公司发放补贴资金至培训机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形成政策合力,平稳有序推进飞手培训报名组织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审定飞手培训机构资质,科学合理规划培训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遴选培训机构;低空产投与市内各高校、培训机构签订三方培训协议;市公安局协调培训期间的空域需求;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指导监督培训;市财政保障补贴资金;人社局、校地专班、南湖新城管委会监督补贴资金发放。

(三)做好宣传引导。人社局、低空专班、校地专班主动做好政策宣讲解读工作,合理引导市内高校大学生积极报名,及时回应市内各高校、培训机构关切的问题,营造良好的氛围。



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家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大力发展低空经济战略部署,持续为低空产业输送优质人才,促进共青城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共青城市无人机飞手培训补贴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制定前期充分研究其他省市相关补贴政策,并结合《共青城市推进低空经济发展工作专班调度会会议纪要》(共府办纪要〔2025〕8 号)要求及我市共有11所驻市高校,12万在校大学生的实际情况。

实施方案对补贴对象、标准、人数、机型、发放时间进行了明确,实施内容包括阶段性工作安排、培训要求、培训机构遴选、空域协调等内容,申领程序明确了审批及发放流程。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赣服通
  • 赣政通
    手机版 政务微信 政策问答 无障碍 关闭